1271年,蒙古人忽必烈取《易经》“大哉乾元”之意改国号为“大元”,中国历史上第 一个由少数民族缔造的大一统帝国诞生了。而蒙古族服饰如其国亦在中国历史篇章上划下了重要一笔,它具有鲜明北方游牧民族特色,与唐宋以来的汉族衣冠制度迥然不同。大量的实物、图像和文献史料表明,元朝灭亡后,其衣冠服饰非但没有消失,还继续对当时的中国社会服饰产生影响,且这个影响还一直延续到明清两代,甚至辐射到域外的高丽、朝鲜。
蒙元时代无论男女,均戴帽冠,由此足以可见帽冠在其服饰文化中所占地位之重。因蒙古人认为:帽子和头颅同等重要。“二人行,长者为上,一人行,帽子为上”,所以,元代服饰中帽冠是非常重要的。今天雪梨主要想说的是元代男帽制,及其在明代的延续。
一、帽子的分类及其在元明的使用情况
1.钹笠帽
钹笠帽是元代蒙古民族使用最为普遍的帽式之一,其帽体呈圆形,帽檐伸出且倾斜向下,有顶,因与铜钹相似而得名。上至皇帝下至平民男子都着此帽。
叶子奇《草木子》记载:“官民皆带帽,其檐或圆。”
其实这类帽本来并无前檐,因忽必烈射猎时感到日光刺眼,察必皇后特意为他改制,加了前檐,功能相当于现在的太阳帽。
天子所戴的钹笠帽是最为华贵的。我们在很多传世的元代帝王肖像画中就能看出。
比如下图元成宗和元文宗像,他们都头戴白色钹笠帽,有珠宝做的帽顶和华丽的帽珠拴住下巴,头后垂有一块巾布。两位帝王还佩戴有珍珠耳饰,都扎着结辫垂于双耳侧,元成宗还留了一撮头发在额头中间。这种发型其实几乎就是辽代契丹人发型的翻版,因为早在蒙古还是各个大小部落的时代,辽朝已经对蒙古草原大部分地区进行了统治,因此他们对整个早期蒙古社会文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此发型在元代大概流行了百年之久,上至成吉思汗下至国人都在留。
到了明代,钹笠帽形成了多个使用阶层,多为胥吏与家仆所戴。胥吏是对中国古代各级官僚机构中各种具体办事人员的泛称,他们是一个人数众多、政治作用很大的群体,钹笠帽被这么庞大的一个社会政治集团广泛佩戴,其对明代社会服饰的影响力不容小觑。在很多笔记小说中都有记载钹笠帽,只是他们都称之为“大帽”。
如《拍案惊奇》中记载:“一伙青衣大帽人……乃是大主考的书办。”
还有一个戴钹笠帽的阶层就是明代权富门下的家仆,文献中多称为“院子”或“家人”。
如《醒世恒言》中写道:“这几个朋友好不高兴,带了五六个家人上路……跟随人役个个鲜衣大帽。”
除了胥吏与家仆这两个阶层以外,其余戴钹笠帽多是负责传递文书信件的“驿使”。可见戴钹笠帽的人群除帝王外社会等级并不是很高,原因可能是钹笠帽帽檐宽大,可以遮阳避雨,方便这些人群在外劳苦奔波吧。
有一种钹笠帽的特殊形式,在文献中也被称为“大帽”,它的帽檐是平直的。这种特殊的钹笠帽在元代墓葬中多有发现,而且其一直延续到了明代。根据元明时的各种考古和文献记载,这种形式的大帽多为上层社会所用,甚至在明代,大帽已然成为官员的代名词。可能是因为这种宽大的帽型在外形上看起来威风凛凛,所以深受上层阶级青睐。
如明后散曲家冯惟敏《海浮山堂词稿》曾作有:“凉衫大帽妆朝奉,搭连包肩后耸倒。”
2. 瓦楞帽
瓦楞帽呈四方形,上窄下宽,多有帽顶。这种帽子多用细藤或牛马尾编成,经久耐用。
元代的蒙古族很多都戴这种帽子,其中多为中等阶层官吏,帽式有高低宽窄,往往镶珠戴玉,以体现统治阶层的优越。很多古代书籍的插图都反映了元代官吏外出作客时,自己的瓦楞帽由一个小奴隶侍仆在旁手持保护着。如日用百科全书型的元至顺年间的刊本《事林广记》的一幅插图上显示了两个玩“双陆”棋盘游戏的蒙古族官吏和旁边的两个仆从,其中一个官吏的瓦楞帽放在座位旁边,而另一个官吏的瓦楞帽则由在旁戴钹笠帽的小仆从恭敬托持着。
入明代以后,瓦楞帽仍然存留于汉族人群中,嘉靖初生员戴之,后民间富者亦戴。在现存的明代寺观壁画和绘画中我们往往都能够看到瓦楞帽的踪迹。而明代文献中也有对瓦楞帽的记载。
如:徐复祚的《投梭记·折齿》:“大姐只下机来道个万福,小子就送一百个瓦楞帽儿。”
《金瓶梅词话》第八回:“慌的王婆地下拾起来,见一顶新缨子瓦楞帽儿,替他放在桌上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 一回:“只见外边走进一个人来,头戴瓦楞帽,身穿青布衣服。”
二、奢华帽顶在元明贵族间的使用情况
元代男子冠帽的最 大亮点就是它的帽顶,即帽子顶端的装饰物。主要流行于蒙古贵族间。
《南村辍耕录》有这样的记载:元成宗大德年间有本土巨商卖给官府一块产自回回的大红宝石,重约一两三钱,估价为中统钞一十四万,被成宗镶嵌在帽顶上,此后的几代皇帝“相承宝重”,每年正旦及天寿节大朝贺等重要场合,都要戴着这枚红宝石帽顶。在这之后,其他颜色的宝石也被相继服用。
据史料记载,元代皇帝有着各种各样的帽子,都是用各种精美材料制成,上面再加以各种贵重珠宝装饰,和衣服相配,应着各种节令随时更换。如冬季时天子有冬服11套,帽子则以“暖帽”为主(暖帽又名“栖鹰冠”,鹰是蒙古的族灵神,也是游牧民族英武吉祥的象征,栖鹰冠蕴含着蒙古人对鹰的特殊情感以及对鹰所拥有的力量的崇拜),夏服则有15套,帽子以各种襄珠嵌宝的笠帽为主。遇到天子高兴的时候,他也会把帽子或珠宝赏给亲信宠臣。
如《南村辍耕录》卷十五记载:元朝河南王卜怜吉歹在做本省丞相时,有一天,他走到郊外,天气炎热,他想换一顶凉帽,左右捧着斗笠在一旁侍候,一阵风把他的凉帽吹落在石头上,镶嵌在凉帽上皇帝赐的那块玉石碎了,河南王笑着说:“这都是有定数的。”并当面告诉左右侍从不要害怕。这则史料本欲说明卜怜吉歹作为丞相的度量,但同时其也给研究元代帽制提供了资料,卜怜吉歹的这个帽顶玉石就是皇帝所赐。
相反对于平民帽饰的穿戴,却有非常严苛的禁止法令,如若穿戴一出范围,必受重罚。《元典章》中就有许多十分荒谬的记载,如大德元年利用监司官承直传说:
“成上位新样黑羔细花儿斜皮帽子一个,进献上位看过。钦奉圣旨,今后这皮帽子休做与人者。与人呵,你死也!”
一个工人给皇帝做了新帽子,就不许给任何人再做,做了即犯杀头重罪。一个大皇帝对帽子这等重视,真是历史上少见。
元明易代后,朱元璋诏令“衣冠制度悉如唐宋之旧”,可事实上帽笠、帽顶、帽缨之制仍被袭用。洪武六年(1373年)四月,朝廷对官员庶民的帽顶、帽珠材质作出了具体规定:
“职官一品二品……帽顶、帽珠用玉;三品至五品……帽顶用金,帽珠除玉外随所用;六品至九品……帽顶用银,帽珠玛瑙、水晶、香木;庶民……帽不用顶,帽珠许用水晶、香木。”
帝王的帽顶则常用大块宝石作为嵌饰。到了明中期,官员的帽子上也可使用宝石帽顶,记录严嵩父子被抄家产的《天水冰山录》里列有“帽顶”一项,共计三十五个,除金镶玉帽顶一个和金镶珠帽顶三个外,其余都是金镶宝石或珠宝帽顶。这说明洪武初期确立的帽顶制度已不再严格执行,官员可根据自身财力制作或购买各种宝石帽顶。
到了明后期,则出现了“高嵌”式帽顶,如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九十回,来旺儿售卖的“金银生活”有“帽顶高嵌佛头青”。“高嵌”顾名思义,就是托宝石的柱很高,层层叠累,宝石则危立于顶端。